警察的初心

中國自古有捕快,無警察;香港開埠有差人、大頭綠衣,無警察。

「警察」這名詞是東瀛「和製漢語」, 這職業原是法國一六六七年的產物,吃裏扒外,「警察」都是外部勢力。

「Police」一詞源於古希臘文「Polis」,原意為城市, 例如雅典衞城就叫Acropolis,英文Metropolis(大都會)也保留Polis這詞根。有了Polis(城市),衍生出Politeia(公民權),中世紀演變成為法語Police(秩序),直到路易十四在歐洲最大城市巴黎成立一個新部門維持社會秩序, 就直接用了Police這個字。

過了兩百年,到了明治維新。川路利良前往巴黎考察Police制度,決定引入,明治七年(一八七四年)將警邏(けいら)和查察(ささつ)兩詞融合, 成為「警察」(けさつ)一詞。

但是,日本警察並非亞洲第一支現代警隊。早在東京警視廳成立的三十年前,一八四四年Hong Kong Police成立,當時法定語言是英文,華人稱呼Police這洋玩意為「差役」,差者官也,例如《紅樓夢》:「這小紅年方十四,進府當差。」 所以粵語「差人」,俗稱差佬、差婆,原本並無貶義,而且當時尚未有「警察」。

直到黃遵憲一八八七年著《日本國志》,簡介了日本明治新成立的警察制度,至此,「警察」這個新名詞傳入漢語文化圈,包括香港及韓國。香港警察的紀錄除了亞洲歷史最久,也是亞洲最高的警民比例(每十萬人口有四百五十名警察),比日本警民比例高出整整一倍。日本的警察法中規定,其首要功能是「保護市民的個人權利及自由」,這才是「警察」的初心。拙作新書《明治憑甚麼》正於書展發售,詳細介紹「和製漢語」來龍去脈,下周一有新書講座,歡迎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