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憶,故存在。
因為瘋癲過,所以青春了。
上次分手,我們才十四歲。
這次見面,我們已近半百。
少年不識愁滋味,命運就是這麼捉狹,最後令我們哭笑不得,如今識盡愁滋味。來來來,喝了這杯再說吧!
青春是一首沒有副歌的快歌,還沒有一唱再唱,已經戛然而止。到底, 我們也曾經瘋瘋癲癲過, 只能唱一次那麼多, 也足夠今生去細細回味了。
夕陽余暉之時,都說過,中年人不應在風中回頭, 一回頭就是滿天星斗遍地江湖。三杯下肚,塵封的黑白回憶就像一陣季候風,把我的模樣吹得面目全非。一個骨瘦如柴的眼鏡少年忽然站在我面前,靦腆怕羞,木訥呆呆地,第一次面對這個大千世界。是這一班初中的調皮同學,教會我翹課,又和我打架,13歲的項明生, 在這個十字路口 ,被這一間學校的同學們塑造了全新的性格。雖然今天你已經又禿頭又啤酒肚, 走到街上我可能也不認得你,但我的性格中已經埋藏著你的幽默貪玩、玩世不恭。你記得也好, 最好你忘記, 在1983年那個月黑風高的冬季晚上, 我們在大街上像瘋狗一樣大叫大吠… …
